什么是货币经纪公司?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与沪、深交易所系统自动撮合成交的交易机制有所差异,交易参与者可以自己寻找对手方,也可以委托货币经纪公司寻找对手方。2005年8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1号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了《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一、什么是货币经纪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最早起源于英国外汇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交易中介。货币经纪公司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它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境内外的外汇市场交易、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
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货币经纪公司的监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货币经纪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货币经纪公司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同业拆借、债券买卖和外汇交易等经纪业务活动应同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和检查;其业务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货币经纪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⒈审批
设立货币经纪公司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未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自然人不得擅自设立货币经纪公司或变相从事货币经纪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或变相使用“货币经纪”等字样。
货币经纪公司拟设地银监局是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货币经纪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申请的批准机关。
⒉中方投资人的条件
申请设立货币经纪公司或者与外方合资设立货币经纪公司的中方投资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②从事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代理业务5年以上。
③经营稳健,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④资信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⑤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盈利。
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⒊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即,
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货币经纪业务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要求,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前款规定的最低限额。
②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本办法要求的章程。
③具有熟悉货币经纪及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④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⑤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措施。
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⒋筹建期
①货币经纪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筹建期限为自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
②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即自动失效。
③筹建期内不得以货币经纪公司或其分公司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④核准开业的货币经纪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须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⑤经批准设立的货币经纪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开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四、货币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
⒈货币经纪公司及其分公司仅限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
⒉货币经纪公司及其分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经纪业务:
①境内外外汇市场交易;
②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
③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
④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
⑤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⒊货币经纪公司及其分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的经纪服务,需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货币经纪公司的客户管理
货币经纪公司在吸收新客户时,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注册文件和财务状况,经确认为金融批发市场的合格参与者后才能与其进行经纪业务。
六、货币经纪公司的人员管理
货币经纪公司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要求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货币经纪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所有前台和后台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
七、中国五大货币经纪公司
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
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
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本文封面照片为苟壩,取自田森朋友圈,特别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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